各工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要求,全面落实《江苏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实施意见(试行)》(苏教研〔2024〕1 号)及《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卓越工程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宁师研〔2025〕54 号)精神,紧扣《卓越工程师教育认证标准》(JY/T 0660-2025)认证指标与江苏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要求,加快推动我校卓越工程人才培养标准化、体系化发展,服务国家关键领域需求及江苏“1650”产业体系、“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现要求各工科研究生培养学院制定五年(2026-2030)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建设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须对标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认证标准及省级建设核心要求,按照学校新工科建设最新战略部署,立足本学院工科专业特色、校企合作基础与学科发展优势,全面构建校企“四共”(共同招生、共同培养、共同选题、共享成果)“四通”(师资互通、课程打通、平台融通、政策畅通)协同机制,打造“全链条设计、全要素配置、全过程培养”的培养平台。
建设计划需明确五年总体目标、分年度量化指标、重点建设任务及系统性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内容贴合标准、可落地、可考核、可追溯,最终培养出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卓越工程师。
二、核心建设指标要求
建设计划需围绕以下核心量化指标制定分年度目标及五年总体目标,指标设置须遵循国家认证标准、省级建设要求及学校实施意见,兼顾基础性、前瞻性与可实现。
约束性指标是工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基本门槛,为必须完成的目标,全部达成即视为达标;发展性指标为鼓励性拓展指标,旨在促进更高水平的建设,完成项目和数量可由学院根据自身条件确定。建设成效将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约束性指标
1.创新治理体系:成立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院级理事会,由校企双方领导担任理事会负责人,作为院级卓越工程人才培养的决策和协调机构。配备专人负责所在学院卓越工程人才培养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推进工作,确保项目有效运行。
2.重构培养方案:学院应以培养特定行业领域的卓越工程师为目标,校企协商重构工程类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牢牢把握工程性、创新性、实践性核心导向,明确工学交替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专业实践具体要求。建立培养方案动态优化机制,紧密跟踪产业技术发展与行业需求变化,确保培养方案与卓越工程师培养目标精准契合。
3.建设院级联培基地:与行业优质企业共建院级联合培养基地,基地建设需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需求,能够为研究生提供真实工程场景下的实践项目与锻炼机会,确保实践教学的实效性与针对性。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与院级联合培养基地的比例应不低于5:1。
4.落实双导师制:严格执行校企“双导师”或“导师组”协同指导,校内导师需具备扎实的工程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工程实践经历,能够为研究生提供学术与理论指导;行业导师须符合《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宁师研〔2025〕17号)相关要求,具备深厚的行业背景与工程技术经验,负责指导研究生工程实践与技术创新,并遴选成为我校行业导师,切实履行导师职责。明确双导师职责分工与协同机制,形成优势互补的指导合力。至2027年底前,双导师制落实率达100%。
5.建设课题库:以企业实际需求为核心导向,围绕相关领域关键技术瓶颈与产业发展需求,梳理形成具有充足资源支持的课题清单,作为研究生科学研究、工程实践及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选题的核心依托。建立课题库动态更新机制,根据产业技术迭代与企业需求升级持续优化课题内容,确保课题的前沿性、实践性与可操作性。课题库实行动态调整,每年更新课题不少于10%。2027年底前完成课题库搭建,2028年起研究生选题80%来源于课题库。
6.建设优质课程:打强化校企协同课程建设,鼓励企业专家深度参与课程设计与课堂教学,打造工程案例课、产教融合课、前沿技术课三类课程,将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方法融入课程教学,提高实践类课程的企业牵头建设占比。五年内累计建成不少于4门校级以上优质课程。企业专家参与建设的各类课程占比不低于50%。
7.规范工程实践:各培养学院须制定符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简介及其学位基本要求》和专业类别(领域)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的专业实践管理和考核办法、保证实践质量与时间长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在实践前提交实践学习计划,实践中提交阶段性报告,实践结束后提交实践总结报告。实践总结报告要有一定的深度、独到的见解。实践成果应直接服务于实践单位的工程规划、工程设计、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和生产组织与管理。各培养学院应与合作单位联合组织考核,原则上以现场汇报形式进行,考核结果须如实记录入《南京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考核表》。
(二)发展性指标
1.选拔优质生源:鼓励与现有招生机制建立有机衔接,选拔志向远大、基础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优质生源,确保生源质量与卓越工程师培养定位高度契合。学院应根据研究生招生政策,结合课题库,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开展招生工作。
2.建设校级及以上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符合省级工作站标准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积极申报校级联合培养基地与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与校级及以上联合培养基地的比例应不低于10:1。
3.选聘校级及以上产业教授:遴选符合江苏省产业教授(研究生导师类)基本条件的优秀行业导师,推荐申报校级及省级产业教授。需具备深厚的行业背景、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与较强的教学指导能力,深度参与人才培养过程。通过开展专题讲座、课程教学、实习指导等形式发挥指导作用,确保指导时间与成效达标,助力提升研究生工程实践与技术创新能力。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量与校级及以上产业教授的比例应不低于10:1
4.建设优质教材:校企协同编写特色教材,教材内容需紧跟产业技术发展前沿,深度融入最新工程技术成果、实践案例与行业标准,突出“高阶性、交叉性、挑战度”。教材编写需遵循工程人才培养规律,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强化对研究生工程思维、创新能力的培养,打造符合卓越工程师培养需求的优质教学资源。
5.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搭建高水平国际工程教育交流平台,积极组织师生参与海外交流学习、学术研讨等活动,拓宽国际视野。主动邀请国际顶尖工程科技人才到校开展教学指导、学术讲座等,引入先进教育理念与技术经验;联合举办工程论坛、学科竞赛等国际交流活动,营造国际化育人氛围,提升人才培养的国际竞争力。
6.建设工程师技术中心:校企共建符合省级标准的工程师技术中心。联合重点行业企业,统筹各方资源,发挥科学研究育人功能,升级高校原有科研育人平台,建设“类企业”级别的仿真环境及工程技术实践平台,使工程硕博士在真环境中研究真问题、开展真科研、产出真成果。
7.以实践成果形式申请学位:研究生可自主选择以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两类形式申请学位。制定实践成果认定标准,实践成果需以实物形式呈现(含可展示实体和总结报告),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审、答辩均有企业专家参与。
三、保障措施编制核心要求
各学院制定的五年建设计划,其保障措施部分应参照国家、省级文件,严格遵循《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卓越工程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从组织、制度、政策等维度制定具体、可落地的保障举措。在此基础上,需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有序推进、各项量化指标如期完成。
四、工作要求
各工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学院要充分认识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是国家战略急需、产业升级关键、学校工科发展的重要任务。要立足学校中长期发展目标,力求对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江苏省“1650”产业体系与“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坚持面向未来、系统谋划,构建可持续、可迭代、可升级的长效培养体系。
申报材料应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全院统一部署推进,确保建设工作组织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
五、材料上交
1. 各学院需填写《学院卓越工程人才培养建设方案》(见附件1,以下简称“建设方案”)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数据真实可查,建设任务、量化指标与保障措施一一对应。
2. 建设方案以word格式和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提交,文件命名为“***学院卓越工程人才培养建设方案”;佐证材料以pdf格式提交,文件命名为“***学院卓越工程人才培养建设方案佐证材料”。建设方案与佐证材料发送至研究生院指定邮箱。
3. 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6月26日
4. 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85891596;邮箱:njnu_pybzy@163.com。
附件1:学院卓越工程人才培养建设方案
附件2:江苏省“1650” 产业体系、“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附件3:关于下发《南京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卓越工程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附件4:卓越工程师教育认证标准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