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细则》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相关研究生及导师。
一、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及导师须对研究生毕业(学位)审核及论文工作中的政治立场和意识形态进行文本预审、严格把关。
2.学位论文应在进行预答辩、论文评阅、答辩等环节根据各阶段的反馈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并提交修改说明,由导师和学院进行审核。
3. 所有学位申请者在通过各学院的论文相似性检测后,方可进入论文送审环节。
4. 博士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生)学位论文全部进行校级盲审,论文送审之前必须通过预答辩。
5.研究生院抽取部分硕士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生)学位论文进行校级盲审,所有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含来华留学生)的学位论文全部进行校级盲审。对于未抽到的硕士研究生,各学院按照学校盲审要求统一组织院级盲审。学位论文送审之前必须通过预答辩、通过相似性检测。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
1.所有学位申请者需在新研究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预毕业申请、预答辩、学术规范、论文评阅、答辩申请、学位申请等流程。导师、研究生秘书应做好相应的审核及信息维护。学院应对院学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名单进行提交。
2.所有学位申请者的科研成果、论文评阅结果、答辩结果以及学位数据表等信息须进入系统填写、提交。
三、保障学位申请工作准确开展
1.各学院需及时通知到所有学位申请者(含已毕业人员)。
2.各学院需确保校级盲审的送审名单和学院学位委员会会议通过名单的准确性。
3.各学院按要求整理各类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并严格进行自查,研究生院将抽查学位申请材料并公布检查结果。
4.学位申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关注度高,请各学院务必在“工作流程”各环节规定时间前完成各项工作。
四、其他
所有申请学位所需的个人材料都需要在系统中提交,各学院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完成相应的工作。请每一位学位申请者、导师、学院研究生秘书及时下载并查阅学位授予具体工作流程。
研究生院(研工部)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