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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院开展2025年新聘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及未参训导师补训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时间:2026-06-18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规范导师岗位管理,提升导师立德树人能力与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宁师研〔202517号)有关规定,新聘导师取得资格当年须完成校、院两级培训各1次;在岗导师须参加至少1次校、院级培训,方可获得招生资格。

研究生院已于64日组织开展全校导师统一培训。为落实常态化导师培训要求,请各学院组织完成院级培训,包含2025 年新聘导师岗前常规培训、未参加全校统一培训导师的补训。具体要求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化专题培训,帮助新聘导师全面了解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明确岗位职责,掌握指导规范,增强育人意识与指导能力,为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二、培训对象:

1.常规岗前培训对象

2025年新聘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含校外兼职导师、行业导师)。

2.专项补训对象

20242025 年新聘导师及全体在岗导师中,因请假、公务等原因,未参加64日校级培训的人员。

三、培训主要内容:

各学院结合自身学科特色与人才培养目标,围绕国家教育方针(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强国建设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等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建设与学术诚信、导师指导能力与导学关系建设、数字化教学改革与课程思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开展系统化、专题性培训。

四、培训形式

1.常规岗前培训:

各学院自行组织2025年新聘导师岗前培训,采取专家报告、经验分享、专题研讨、案例教学等多种形式,确保全员参训,提升培训实效。

2.专项补训:

各学院统一组织本院未参加64日培训的导师,集中回看校级培训录像。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报送的集中学习安排,及时下发培训视频观看账号及密码。

五、考核要求

1.所有参加岗前培训、专项补训的导师须全程参与培训,认真完成学习内容,规范填写《研究生导师培训学习手册》,并撰写不少于500字的心得体会。

2.全体参训导师须登录“新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导师培训管理”模块,按要求上传培训记录、心得体会照片或扫描件,完成线上培训报备。其中,2025年新聘导师需提交校、院两级培训材料,在岗导师仅需提交校级培训材料。

3.各学院参照《研究生导师培训操作手册》,在“新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培训任务发布、参训导师名单导入等工作。培训结束后,及时核查导师参训、补训情况,在线完成参训材料审核,从严把控培训成效。

4. 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报送的培训材料、系统审核记录,对本次导师培训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六、材料报送

1.补训安排上报各学院梳理汇总本院补训人员名单,确定集中补训的具体时间、地点,于623日前报送至学位办。学位办根据各学院安排统一下发视频观看账号密码,学院做好补训组织管理工作。

2.常规培训材料报送:各学院须于本学期结束前全面完成2025年新聘导师岗前培训全部工作,78日前将培训方案、导师参训签到表、培训现场影像资料、学院官方宣传报道链接及截图等全套电子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892267860@qq.com

七、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把培训质量,确保全员覆盖。要以培训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导师队伍建设,为学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八、其他事项

“新研究生管理系统”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各学院在培训组织及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及时与学位办联系。

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85891621


附件:研究生导师培训操作手册



                           研究生院(研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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