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由于江苏就业智慧平台系统不断优化,各项就业信息登记和派档流程也发生相应变化,为更好地做好今年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现相关通知如下:
一、对象:2025届6月确定毕业研究生(不含定向生、非全毕业生)
二、时间:2025年6月10日—6月23日
三、流程:
1.在91job完成网上签约(全部流程)或上传纸质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录用/拟录用调档函等)、升学调档函进行就业信息上报,就业办整理首批调档名单信息反馈至各学院(6月10日)
2. 学院将调档名单反馈学生,确认是否调档,学生校对后反馈学院(6月10—19日)
3. 各学院确认调档名单反馈就业办,就业办修改并整理调档名单(6月19—20日)
4. 就业办校对锁定首批调档名单(6月23日)
5. 就业办将确定调档名单转至档案馆进行派档(6月23日)
四、工作要求:
1. 务必告知到每位毕业生,不可遗漏,网签同学需要自行到91Job核对网签单位信息和户档信息是否正确;
2.如名单中增加派档,必须告知学生先在91Job系统上报准确的毕业去向等信息后按照名单格式在下方增加一栏中将正确信息填入;
3. 最终名单一旦锁定,有需要更改或增加的信息必须经过辅导员老师告知就业办老师,不接受个人打电话做信息修改;
4. 派档人员信息务必准确核实,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档案转寄错误或丢失等情况需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其他说明。
1. 25届暂不毕业、延期毕业、暂未就业学生不参加首次档案派遣,第二批及暑假派档工作,见后续通知;
2. 审核通过者,就业信息中单位性质和单位行业等基本信息,学院/学生本人都不得作修改。
3. 学生务必和用人单位核实档案转寄单位名称和转寄详细地址,若发现错误,及时联系辅导员申请退回修改,须在6月20日之前完成;
4. 与北上广深地区的民营企业等其他企业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的如需调档应至工作地人才市场开具当地人才市场调档函或高校毕业生接收函,样式请参照附件内容;
5. 升学(含出国出境)同学参照相应要求上传调档函(https://grad.njnu.edu.cn/info/1046/19733.htm),无需将纸质版给就业办或档案馆;
6.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持有工作单位出具确定录用的调档函的毕业生以调档函为附件正常上报就业信息,填写完整的毕业去向。
7.档案馆首批寄送完毕后,可在“南京师范大学档案馆”网站主页选择学生档案去向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自助查询,档案邮寄后会以短信形式发送提醒,请及时关注。
8.首批派档不包含档案回生源地的学生信息,如本人意愿确需转回生源地请联系辅导员增加至名单中。
如有疑问请查看附件相关工作指南或联系档案馆、就业办咨询。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就业指导办公室
2025年06月10日